- · 上一篇文章:福利费列支的各用品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 · 下一篇文章:台州市地税局《税友龙版》成功上线运行
公司迁址不影响留抵税额抵扣
日前,三门县的张会计向该县国税局管理科咨询。张会计所在公司注册地在台州市路桥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现有增值税留抵税额175万元。前不久,该公司在三门征用了一块工业用地,现拟将公司整体迁移至三门。张会计咨询公司迁移至三门后,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是否保留?是否须重新认定?原公司的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
Tags:
作者:yckj反馈信息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