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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软件做帐时资金帐簿应如何贴花?
作者:佚名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06-8-29 12:42:18  发布人:yc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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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营业帐簿中记载资金的帐簿是总账,记载资金的帐簿按本年度收到实收资本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以后年份和其它帐簿一样,贴五元,是这样处理吗?我公司是财务软件做账,总账是等年底才打印出来,2006年7月份我公司增加实收资本,是7月份贴花还是年底贴花?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七条“税目税率表中的记载资金的账簿,是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账簿,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账簿”,第八条“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1994-02-05)第一条“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之规定,记载资金的帐簿是指记载“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总分类账簿,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账簿。首次贴花应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只就增加部分按万分之五计算贴花。如没有增加,则不必按件贴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之规定,若用财务软件做账的,则印花税应当在记载资金的帐簿打印出来后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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