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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关问题的批复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06-6-1 14:57:29  发布人:yc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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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号:国税函[2006]452号    发文日期:2006年5月14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问题的请示》(粤地税发〔2005〕27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与年限平均法同属直线折旧法。在会计处理上按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纳税人,可依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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