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出口企业:
自2006年11月1日开始运行的浙江省出口退税管理系统辅助软件自动对已开通出口退税网上申报帐户的生产企业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有关数据进行一致性检查,若不能通过对审,则企业当期增值税申报不能完成。为加强出口退税网上申报帐户的管理,保证增值税申报率,现告知如下:
1、根据2006年免抵退申报记录,关闭已办理出口退税认定且2006年度从未进行免抵退申报生产型出口企业的网上申报帐户。
2、新办理出口退税认定和本次关闭网上申报帐户的生产型出口企业在首笔出口业务发生后,填写要求开通出口退税网上申报帐户的申请,交各税务分局综合业务科出口退税管理岗,分局汇总后在每月月底报市局进出口处综合科(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开通网上申报帐户。
3、对已开通网上申报帐户的生产型出口企业,免抵退申报每月必须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前进行。对当期既无出口业务又无收齐单证的,也必须进行免抵退申报(零申报)。
4、自本日起,出口退税网上申报有关数据由省局集中,出口企业通过电信VPDN专用网络连接省局。
浙江省出口退税网上申报网站网址: http://100.0.0.112:8001
系统登陆用户名:本企业海关代码
密码:与原台州市出口退税网站相同(企业如未作修改,初始密码仍为000000)
台州市国税局进出口处
200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