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台州市国税局 文件号:台国税进告[2006]013号 发文日期:2006年9月26日
关于出口合同备案采用电子数据处理方式的紧急通知
市本级各出口企业:
为及时准确做好出口合同备案及后续相关出口退税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进出口司《关于出口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进便函[2006]076号)文件精神,对出口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市本级出口企业向退税机关申请出口合同备案仍按照我处涉税事项告知书 [2006]012号有关程序及时间规定办理。但须补报通过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产生的电子数据。
二、出口退税自行申报的出口企业,须通过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生产企业6.2版、外贸公司8.2版)出口合同备案相关模块完成备案合同的数据采集、检查工作,将《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电子数据生成软盘,报送各区税务分局综合业务科出口退税管理岗。
三、出口退税代理申报的出口企业,须将各分局签收的《浙江省出口企业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复印件报送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通过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生产企业6.2版、外贸公司8.2版)出口合同备案相关模块完成备案合同的数据采集、检查工作,将《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电子数据生成软盘,报送各区税务分局综合业务科出口退税管理岗。
四、出口企业申报备案出口合同中出口货物退(免)税时,需在出口退税申报明细表该笔出口退(免)税申报的备注栏内填写“HTBA” 字样(合同备案的拼音字头,字体大写)。
五、为配合出口合同备案的电子数据管理,请出口企业将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升级(出口企业可登录“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网站——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A&NBSPHREF="HTTP: ? www.taxrefund.com.cn>www.taxrefund.com.cn)免费下载软件升级),升级后的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本号 6.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本号8.2),本次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有关出口合同备案升级的主要内容是:增加了出口合同 备案相关参数配置、备案合同数据采集、检查、上报、撤销等相关功能。具体操作说明见《出口合同备案申报》(见附件)。
六、本次备案时间紧、后续管理复杂,如有变化,我们将及时告知,请大家密切关注本网站的涉税事项告知。
台州市国税局进出口处
2006年9月26日
附件:
《出口合同备案申报》
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将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纳入出口退税单证登记类统一管理。
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包括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采集、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申报、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撤销等功能。
1. 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采集
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增加“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采集功能,企业用户通过该功能中采集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数据。
在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采集中可以对申报数据进行修改调整。
采集字段说明:
综合考虑在出口合同备案时,可能无法掌握实际出口货物准确的出口商品代码,在设计时增加了“合同项号”,这为后期备案合同出口退税申报打下基础,即通过“合同号码”+“合同序号”与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明细数据(生产企业:申报年月+序号;外贸企业:申报年月+关联号+序号)进行关联。
“出口合同号”,企业与外商签订的出口合同号,该字段必须录入,否则不予受理企业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
“代理出口协议号”,代理业务需要委托企业录入与受托企业签订代理出口协议号,同时必须录入“出口合同号”。
“出口合同项号”,出口合同可能同时包括多种出口商品,一个出口合同项号对应出口合同中一类出口商品,需要企业按照规则将出口合同对应多种商品进行分类申报。
“合同签约日期”,根据企业录入时间判断是否符合文件规定,在2006年9月14日之前签订。
“合同执行期限”,出口合同签订合同执行结束日期。
“出口商品代码”,企业在实际出口前无法准确掌握出口商品代码,但是大多数企业出口商品为日常经常发生业务,具体可以掌握,出口陌生商品的几率不大,企业尽可能的录入准确的出口商品代码。
“码库商品名称”,通过录入出口商品代码,系统根据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自动带出的名称,提示性字段。
“出口商品名称”,系统默认通过录入出口商品代码根据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自动带出名称,企业可以根据实际出口情况进行调整。
“退税率”,通过录入出口商品代码自动根据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带出,企业可以根据实际出口情况进行调整。
“计量单位”,通过录入出口商品代码自动根据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带出,企业可以根据实际出口情况进行调整。若不录入商品代码,则由企业自行录入计量单位。
“出口数量”,若企业合同签订数量的计量单位与码库中的不符,需要企业按照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对应第一计量单位进行折算后录入,并将折算情况在合同中标注。
“出口金额”,按照美元折算,需要企业将其他币别出口金额按照汇率折算为美元后录入。
“出口数量(调率前已完成合同)”,在出口商品退税率调整之前合同执行情况,已经发生业务出口数量。
“出口金额(调率前已完成合同)”,在出口商品退税率调整之前合同执行情况,已经发生业务出口金额,按照美元进行折算。
“出口数量(备案合同情况)”,合同备案实际出口数量,系统在出口申报明细数据审核时主要针对“备案数据”进行总量控制。系统对“出口数量”、“出口数量(调率前已完成合同)”以及“出口数量(备案合同情况)”进行逻辑判断,进行相应的审核控制。
“出口金额(备案合同情况)”,合同备案实际金额,系统在出口申报明细数据审核时主要针对“备案金额”进行总量控制。系统对“出口金额”、“出口金额(调率前已完成合同)”以及“出口金额(备案合同情况)”进行逻辑判断,进行相应的审核控制。
“合同类型”,主要是针对文件中说明长期签订煤炭出口合同,通过该字段标明合同类型,先使用“MT”(煤炭MeiTan),待后续其他调整需求,可以增加其他相应标志标明。
2. 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上报
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上报,系统提供打印《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出口合同备案受理回执》各一份(表样参见附件《出口合同备案相关表格》)。
系统对应生成上报数据进行上报处理。
3. 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撤销
在申报系统中提供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撤销功能,详细设计参见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单证申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