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加入收藏 客户留言 设为首页 繁體中文 
当前位置:中国远程会计 -> 文章中心 -> 涉税会计 -> 企业所得税 -> 文章内容
栏目导航
· 企业所得税 · 增值税
· 进出口业务 · 营业税
· 所有者权益 · 附加税费
· 外商投资企业 · 个人所得税
· 综合 · 消费税
热门文章
· 仓库管理制度
· 某公司财务管理规章...
· 采购管理制度
· 出纳管理制度
· 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 某公司业务招待费管...
· 员工食堂管理规定
· 某公司销售人员薪酬...
· 某机械公司仓库管理...
· 财务部门负责人工作...
相关文章
哪些收据可以入账
作者:不详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06-1-7 19:49:42  发布人:admin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近段时间在于企业老板及财务人员的交谈中,他们在纳税评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检查中经常会碰到取得的某些收据被视为不合法收据,税务机关要求调整纳税记录,而补缴税款。在相当一部分财务人员中,尤其是刚出校门参加工作的财务人员都知道发票是合法的凭据,可以入账。而对于企业收取的各种名目的收据是否能入账,却不是很清楚。个别单位的财务人员以为,除了发票以外的任何收据都是“白条”,都不能作为合法的财务凭据入账。
其实,收据与我们日常所说的“白条”不能画等号,收据也是收付款凭证,它有种类之分。至于能否入账,则要看收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收据可以分为内部收据和外部收据。外部收据又分为税务部门监制、财政部门监制、部队收据三种。
(1)内部收据是单位内部的自制凭据,用于单位内部发生的业务,如材料内部调拨、收取员工押金、退还多余出差借款等等,这时的内部自制收据是合法的凭据,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入账。
(2)单位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收款方在收款以后不需要纳税的,收款方就可以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如收到下属单位归还的借款,因为收到借款不存在纳税义务,所以可以向下属单位开具税务局监制的收据。
(3)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如防疫站收取防疫费,环保局收取环保费等等,都可以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费收据作为合法的费用凭据。
(4)单位与部队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按照规定不需纳税的,可以使用部队监制的收据,这种收据也是合法的凭据,可以入账。
除了上述几种收据外,单位或个人在收付款时使用的其他自制收据,就是日常所说的“白条”是不能作为凭据入账的。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相关文章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更多评论...]


Copyright © 2005-2007 中国远程会计  版权所有   台州市远程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主办

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水路80号 邮编: 318050 浙ICP备05009332号
电话: 0576-82445493 传真: 0576-82445469
第1塑料导航站 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