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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开办公司 公私资产分清
作者:不详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6-1-7 17:15:07  发布人: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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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许多私营企业或私营股份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都存在老板个人资产如房屋、汽车用于公司使用的现象,还有的将企业购买的资产计入个人名下。由于这部分资产的所有权不属于企业,因而,按照税法规定,资产所消费的费用也不得税前扣除。不但如此,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支付给投资者的个人消费性支出,还要按照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因而,这部分由公司使用资产的支出,就很有可能被认定为个人消费性支出,不但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反而要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那么,这部分实际由企业使用的属于投资者个人的资产,应该如何将其费用转化为企业的费用才符合税法规定呢?投资者和企业可以结合实际情况,从下面3种方式中,选择一种适合自己的方式进行处理。
  一是采取投资方式投入企业。企业创办初期注册时,如果货币性资金不足,可以将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如住房、汽车作为注册资金投入企业,这样这些资产就属于企业的资产,其资产就可以计提折旧,使用的费用就可以作为企业的费用税前扣除了。注册以后,如果需要,也可以将老板个人的资产通过增加注册资金的方式投入企业,转变为企业的资产,而且个人资产也需要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投资资产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款:房产属于不动产、以不动产投资的,按照税法规定,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但是企业要缴纳契税;个人不属于个体经营者、以汽车投资,不构成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二是采取销售方式投入企业。如果不能采取注册投资或增资投资方式,投资者可以将自己的资产销售给企业,这样也可以将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企业所有,达到资产计提折旧或扣除资产使用费用的目的。但是这种方式需要缴纳的税收相对于投资来说,可能会有所增加。首先,个人销售不动产房产(非普通住宅),需要按照购销差价缴纳营业税及相关税费,还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和财产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其次,企业承受房产,需要缴纳契税;此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三是采取经营性租赁方式投入企业。上面两种方式都是将个人的资产转为企业的资产方式。如果投资者个人不愿意将资产的产权转变,则可以采取企业向个人租赁资产使用的方式,由企业与个人签订资产租赁协议,企业按照市场价值支付租赁费给资产所有者个人。这样,企业经营性租赁资产费用可以全额税前列支,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也可以在当期税前扣除,但是不能计提折旧费用。采取这种方式,个人需要按房屋租赁收入缴纳营业税及相关税费、租赁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而且房屋租赁收入还要缴纳房产税。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租赁个人资产后,个人不得再无偿使用这些资产,需要严格区分个人费用支出与企业费用支出,否则,由于个人费用与企业费用区分不清,税务部门会将所有费用一并视为个人费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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