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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管理制度
作者:不详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6-1-8 12:33:19  发布人: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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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部指派专人负责出口退税事务,出口退税办税人员应符合税务部门的相关要求。
二、办税人员应严格按照税务机关对出口退税的相关要求进行出口退税的实际操作。
三、公司出口的货物应严格区分一般贸易出口和进料加工出口。
四、对于一般贸易出口货物,除应填制纳税申报表外,要特别注意出口产品的名称、数量等内容是否与出口发票、报关单内容一致,对报关单未能及时退回的,应查询网上报关资料,如发现差异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做好相应补救措施。
五、每月应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做好各类税务报表并上报税务机关,对于出口单证未及时获得的,要建立跟踪档案,并每月进行检查。
六、办税人员应经常与税务机关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国家有关出口退税政策,如发现有政策变动的,应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汇报领导。对税务机关退回的税款应及时通知出纳做好接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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