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加入收藏 客户留言 设为首页 繁體中文 
当前位置:中国远程会计 -> 文章中心 -> 管理制度 -> 进出口贸易 -> 文章内容
栏目导航
· 财务制度 · 物资流转制度
· 岗位职责 · 人事管理制度
· 办公室管理制度 · 采购管理制度
· 进出口贸易 · 员工手册
· 岗位说明书 · 绩效管理
· 内控规范
热门文章
· 仓库管理制度
· 某公司财务管理规章...
· 采购管理制度
· 出纳管理制度
· 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 某公司业务招待费管...
· 员工食堂管理规定
· 某公司销售人员薪酬...
· 某机械公司仓库管理...
· 财务部门负责人工作...
相关文章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
· 某机电产品装配型公...
· 某公司物资管理制度...
· 某公司内部物流管理...
· 某机械公司仓库管理...
· 某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 废钢经营部管理制度...
· 出纳管理制度
· 仓库管理制度
· 装配型企业物资流转...
外汇核销管理制度
作者:未知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6-1-8 12:32:27  发布人:admin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为完善本公司的外汇核销工作,保障外销业务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指定专人负责产品出口外汇核销工作,并接受国家外汇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外管局)的培训,取得核销员资格。
二、核销员必须严格按照外管局的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出口核销
(1)核销员凭本人核销员证、企业介绍信、IC卡到外管局领取核销单;
(2)在新领的核销单上,盖好企业公章及企业代码章,并做好登记工作;
(3)货物出口报关后,要及时上网交单;
(4)收齐核销单、收汇水单、出口报关单及出口发票后,要在五个工作日内到外管局办理核销手续。对于到期未收齐单据的,要与经办销售员联系,以便及时取得核销单据;
(5)已核销的核销单存根、出口发票、出口报关单及其他资料按照外管局的要求做好装订和归档工作。把已核销的核销单退税联和报关单的退税联一起移交给财务部,以便做好退税工作,交接过程中做好签收登记工作,以便备查;
(6)核销员在核销过程中,发现收汇金额与出口金额有差别的、水单上付款人名称与出口发票中枱头有差别时,要立即与经办销售员联系,了解情况出具证明,及时核销。
2、进口核销
(1)核销员应当在有关货物进口报关之日起,一个月内持进口付汇核销单、进口报关单、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及外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单据到外管局进行进口核销;
(2)在核销过程中,任何与以上单据内容不符的,必须按照外管局的要求写出详细说明,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
3、对于在传递过程中发生遗失的核销单,要及时向外管局做好挂失工作。
4、对于不能在外管局要求的时限内收汇的要提前报告外管局,并取得解决方案。
5、核销单档案必须做到:
(1)内容完整、装订整齐、统一编号、归档齐全,保管工作必须责任到人,保管变动时必须做好移交工作,并及时报告外管备案;
(2)档案发生失窃、火灾等意外事故时,必须立即报告外管局。
(3)对于借用的档案在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归档。
6、核销员必须积极配合外管局对核销单档案的检查。
7、未尽事宜参照《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相关文章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更多评论...]


Copyright © 2005-2007 中国远程会计  版权所有   台州市远程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主办

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水路80号 邮编: 318050 浙ICP备05009332号
电话: 0576-82445493 传真: 0576-82445469
第1塑料导航站 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