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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本公司办公场所的电脑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及本公司的形象,现对本公司办公场所的电脑管理作如下规定,希遵照执行。
一、办公电脑实行专人使用负责制,禁止无关人员上机操作电脑。违反者,电脑管理员每次罚款100元,无关操作人员罚款50元。
二、电脑屏幕保护、文件均须设置密码,严防本公司商业机密外泄。违反者,电子文件经办管理员,每次罚款100元。
三、严格控制利用优盘复制电子文件的范围,对确因管理需要利用优盘复制电子文件的必须经过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擅自利用优盘复制电子文件以及将优盘带离办公室的视为违规。违反者,电子文件经办管理员,每次罚款200元。
四、本公司允许员工利用网络查阅本职工作所需的资料,严禁查阅与工作无关的网站,更不允许浏览不良网站。违反者,每次罚款300元。
五、严禁员工利用电脑上网聊天、下载网络游戏。违反者,每次罚款500元。
六、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电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属下员工违规的而不制止的,承担连带的经济罚款责任。
七、公司办公室是本公司办公设备管理的主管部门,有权对各科室的办公电脑使用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并将违规信息及时报公司领导。办公室负责人知情不报的,承担连带的经济罚款责任。
八、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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