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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食堂管理规定
作者:不详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6-1-8 12:42:48  发布人: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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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食堂的管理,保障员工就餐的有序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炊事人员的工作规则
1、严格遵守国家和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食堂主管部门的管理与监督。违反者每次处以100元的罚款。
2、按照本公司的作息时间规定,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遇事要请(销)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违反者每次处以50元的罚款。
3、员工就餐一律收取饭菜票,禁止收取现金。违反者每次处以100元的罚款。
4、炊事人员按规定每月交缴就餐费________元,严格登记手续。违反者每次处以50元的罚款。
5、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不得擅自向外出售已进库的物品。每月盘点一次,帐物相符。每月上旬定期公布账目,接受员工的监督。违反者出赔偿经济损失外,每次处以100元的罚款。
6、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登记造册,正常性损失及时报批核销,非正常性损失,由承担赔偿责任。
7、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违反者每次处以100元的罚款。
8、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违反者每次处以200元的罚款。
9、使用炊事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违反者每次处以100元的罚款。
10、安排好员工就餐排队问题,缩短排队时间,按时开膳。违反者每次处以50元的罚款。
11、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根据事前预约和公司有关部门的通知及时予以安排,不得借故推诿。违反者每次处以50元的罚款。
二、员工用餐规则
1、按照公司规定的就餐时间按时就餐,不得提前进入食堂。违反者每次处以50元的罚款。
2、爱护食堂公物,不贪小便宜,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任何物件(公家或个人),不得随便搬动或拿作它用。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除照价赔偿外。违反者每次处以100元的罚款。
3、自觉遵守食堂公共卫生规定,不乱倒剩余食物。违反者每次处以50元的罚款。
4、自觉排队就餐,严禁扰乱就餐秩序。违反者每次处以5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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