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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件工资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未知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6-1-8 12:40:23  发布人: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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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本公司的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行计件工资的管理范围
本厂一线生产工人。
 
二、计件工资定额标准
根据公司核定,对电动扳手、电动千斤顶的计件工资标准以列表的形式公布(详见附表),随着生产效率及机械化程度的提高,计件工资标准将作适当的调整。
 
三、考核办法
1、生产工人必须服从公司生产技术部的生产调度安排,按照生产指令生产,不得擅自多产或少产,违反者按照多产或少产的数量相应扣发计件工资。
2、每日上班时根据生产技术不得生产指令,按照本工序的材料耗用定额填写《领料单》到仓库领料。生产结束时填写《入库单》,经生产技术部检验合格后,将完工产品送交仓库办理入库手续。
3、仓库保管员每日须将出库的产品零配件及入库的完工产品及时登记有关《物资保管台账》,并根据有关《出库单》、《入库单》计算填写《生产工人工资结算单》送交财务部门审核。
4、鉴于目前电力供应状况,厂电供应日作息时间除中途用餐时各休息半个小时,作息时间统一定为:7:30至22:00。停电日由生产技术部作适当安排,如不能做到正常生产的,安排休息。
 
四、奖罚措施
1、生产过程中出现废品,按照该废品的直接成本(即原材料、自制半成品的成本价值)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超定额耗用材料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按照超过定额部分的材料成本价值赔偿。
2、交库产品在检验时发现轻微质量问题需要返工额,生产技术部必须责令有关责任人员重新返工,增加耗用的材料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
3、对于每日按照材料耗用定额领用的材料,如有结余,有关责任人员必须填写红字《入库单》办理退库手续,经仓库确认之后,按照材料成本价值的20%给予奖励。
4、有关管理人员工作玩忽职守,发生管理责任事故的(如瞒报漏报废品、返工品,材料损耗等),经查实后,按照生产工人的赔偿金额,予以同等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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