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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进一步完善本公司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特制定本标准及程序。
二、借款审批程序
(一)出差人员借款,必须首先填好“预借差旅费申请单”,详细列明出差事由、出差目的地、出差路线、拟搭乘交通工具、预计出差时间、借款金额等内容,经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予借支。
(二)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招待费、零星采购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必须首先填好“其他借款申请单”,详细列明借款理由,审批程序同前款规定。
(三)出差人员回公司后3天内应按规定报销旅差费,报销后借款余额应及时归还公司;其他借款经办人员在借款业务完成后的二天内必须办理报销结算手续。否则,公司有权从其工资薪金中扣除。
(四)员工个人因私借款不得办理。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的员工因私借款,按董事会决议办理。
三、出差费开支标准
(一)住宿费报销标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平均每天不能超过100元,其他人员不能超过50元,确因工作需要住宿费超过上述标准的,须事先报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能报销。
(二)出差补助:按出差起止时间每天补助部门经理以上人员30元、其它人员15元。
(三)市内短途交通费:员工乘坐公交车的,凭据报销。未经事先批准者不得乘坐出租车。
(四)车船票:按批准的出差路线车船票据实核准报销。
(五)出差坐飞机须由总经理事先批准,未经批准不准乘坐飞机。
第二条 业务招待费审批程序
本公司经营中必须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由经办部门事先测算,并以书面形式详细列明理由后报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同意后方能开支,未经事先批准者不得开支。
第三条 其它费用开支审批程序
(一)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由经办部门事先提出报告,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同意后方能开支。
(二)属非生产性的各项费用,由经办部门事先提出报告,一律由总经理审批。
预借差旅费申请单
制单日期:200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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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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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搭乘交通工具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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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事由及目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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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线路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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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定出差日期 |
自2003年 月 日起至2003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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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借支金额 |
(大写) 万 千 佰 拾元正(¥________) |
主管: 财务部门: 经办部门: 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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