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加入收藏 客户留言 设为首页 繁體中文 
当前位置:中国远程会计 -> 文章中心 -> 地方法规 -> 进出口贸易 -> 文章内容
栏目导航
· 技改 · 科技
· 先进制造业 · 进出口贸易
· 社会保险 · 城市规划
· 各地招商政策 · 其他
· 财政补贴
热门文章
· 仓库管理制度
· 某公司财务管理规章...
· 采购管理制度
· 出纳管理制度
· 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 某公司业务招待费管...
· 员工食堂管理规定
· 某公司销售人员薪酬...
· 某机械公司仓库管理...
· 财务部门负责人工作...
相关文章
·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 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
· 加工贸易合同审批
· 此种情况下属于加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
·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 加工贸易管理制度
·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台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台州海关、台州市财政局关于鼓励发展加工贸易若干意见的通知
作者:不详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6-1-7 15:55:20  发布人:admin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发文单位: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号:台政办发〔2005〕21号  发文日期:2005年5月9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台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台州海关、台州市财政局《关于鼓励发展加工贸易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关于鼓励发展加工贸易的若干意见
台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台州海关、台州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发展我市的加工贸易,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推动加工贸易与引进外资的良性互动。适应国际投资特别是跨国公司投资越来越注重综合环境因素和市场优势的新特点,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尤其是软环境。从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建立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和社会信用环境、形成低成本的企业经营环境等方面开展投资软环境建设,进一步树立台州良好的对外开放形象,增强吸引力。
    二、建立加工贸易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市政府领导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外经贸、海关、财政、国税、外管、检验检疫、中行、计委、经委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加工贸易协调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加工贸易的发展战略、贸易政策进行研究,协调加工贸易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发展加工贸易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海关,办公经费由市财政补助。
    三、各级政府应对加工贸易企业进行一定扶持。市本级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以上年度进口核销总额为基数,超基数部分给予每美元人民币0.06元的奖励。
    四、引导加工贸易企业进行资质升级。对当年新取得海关A类管理资格市本级企业,每家给予2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对引进仓储管理系统实施与海关联网监管的市本级企业,经海关等部门验收合格并运行正常的,每家给予3万元人民币的联网补助费。
    五、建立重点企业制度,培育加工贸易龙头企业。根据加工贸易企业及进出口商品特点,全市选择50家重点企业,在通关、报检、退税、融资等方面实行重点扶持,切实解决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加工贸易经营环境,培育一批加工贸易龙头企业。
    六、积极引导中小型企业开展加工贸易。各地可通过建立加工贸易中介服务机构等形式,为企业提供培训、代办手续等相关服务,为中小型企业培养加工贸易人才,引导其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加工贸易中介服务机构每新孵化一家市本级加工贸易企业,且加工贸易出口额50万美元以上的奖励人民币0.5万元。
    七、简化办事程序,方便企业。对贸易性质不变,商品品种不变,合同变更金额小于1万美元(含1万美元)和按原审批合同延长加工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合同,直接到海关和中行办理合同变更手续,外经贸部门免于审核。加工贸易成品出口报关后,企业凭有关单证向备案地海关报核。对深加工结转项目,海关做到随到随办,无特殊情况,当日办结。加工贸易手册结转剩余料件尽量给予方便。
    八、由海关牵头,加快“大通关”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完善和扩大预约通关、便捷通关、无纸通关和网上支付等通关便利措施。切实推进与符合条件的进出口企业加工贸易计算机联网,以进一步简化手续,推动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
    九、外汇管理部门对加工贸易项下的外汇管理提供宽松的环境。放宽进料加工外汇抵扣的条件限制;在保税仓库和境内机构买断境外货物通过保税仓库进口情况下,允许保税仓库企业和境内机构凭有关凭证和有效商业单据购汇支付进口货款,在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时,允许进出差价的存在;允许保税仓库企业在为加工贸易企业提供出口料件时,采用预付货款、信用证和托收等方式与境外客商进行结算,简化加工贸易出口收汇核销手续等。
    十、检验检疫部门简化报检手续。努力构筑高效、快速、低成本通关环境,提高现场报检、现场查验、现场验收率。大力推行电子申报、电子监管、电子通关的“三电”工程,尽可能减少企业往返次数,提高工作效率;在符合条件的企业中大力推行“电子审单、快速验放”和“绿色通道”制度的做法,积极探索检验检疫与海关电子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口岸通关速度。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相关文章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更多评论...]


Copyright © 2005-2007 中国远程会计  版权所有   台州市远程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主办

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水路80号 邮编: 318050 浙ICP备05009332号
电话: 0576-82445493 传真: 0576-82445469
第1塑料导航站 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