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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立异地结算账户
作者:未知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06-1-7 20:39:03  发布人: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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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人因下列情形可开立异地结算账户
  --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需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在异地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除按照账户种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外,还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异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出具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证明。
  --办理异地借款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开立时出具在异地取得贷款的借款合同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
  --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在异地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应出具隶属单位的证明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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