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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申报操作指南
作者:不详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06-1-7 20:41:47  发布人: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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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依据
 
1、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联合下发的《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财税字〔1999〕290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
3、国家经贸委《关于做好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确认工作的通知》(国经贸投资〔2000〕297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财税字〔1999〕290号)。
 
二、适用企业范围
 
所有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各种所有制的工业企业。
 
三、基本规定

1、凡在我国境内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所需国产设备投资40%均可享受抵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2、享受投资抵免的技术改造项目是指国家经贸委发布的《当前工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等有关政策文件中列明的项目,即企业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扩大出口、降低成本、节约能耗、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劳保安全等目的,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对现有设施、生产工艺条件进行的改造。
    3、可享受抵免的须是国产设备投资,即企业运用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资金,购置国内企业生产制造的生产经营(包括生产所需的测试、检验)性设备。
    4、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均可向其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抵免,在办理时应提供盖有有效公章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购买国产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凭证和资料。中央企业及其与地方所属企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经省级以上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按规定进行抵免。地方企业经省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按规定进行抵免。
5、《办法》还对如何进行抵免做出具体规定:企业每一年度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得超过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如当今新增税额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部分,可用以后年度新增税额延续抵免,但抵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四、立项与审批
    
(一)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1、由企业编制项目建议书并写出申请立项报告,层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并附送下列文件:
(1)项目建议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技术改造方案;
(4)初步设计;
(二)经贸部门投资抵免所得税审批程序
1、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
(1)企业填写《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表》及《国产设备订购清单》;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行性研究批复或备案通知书;
(3)主要设备发票复印件;
(4)按国家规定需招标的设备需出具有关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
(5)项目内容有重大调整的需出具调整方案和批准文件。
2、企业根据规定提供相应的资料后,逐级上报有权部门审批。
(三)税务部门投资抵免所得税审批程序
1、由实施技术改造的企业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逐级上报省级以上税务机关审核,也可直接报省级以上税务机关审核。
2、报送时限
企业申请抵免企业所得税,应在技术改造项目批准立项后两个月内递交申请报告。企业未在规定时间递交申请报告,或虽在规定时间递交申请报告但提供的资料和证明不完整的,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
(1)《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表》;
(2)技术改造项目批准立项的有关文件;
(3)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
(4)盖有有效公章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不需经贸委审批的技术改造项目,可提供省级经贸委出具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确认文件;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6)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调整、改变投资概算等,均须及时向原审核税务机关报送有关资料。
4、省级以上税务机关在接到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申请后,一个月内要做出准予或不准予享受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决定,通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并同时将核准文件抄送企业。凡未经税务机关审查核准的,一律不得抵免企业所得税。
 
五、抵免所得税结算审核
 
1、每一纳税年度终了后10天内,企业应将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实际购买的国产设备的名称、产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情况报送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填报《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表》,并附送购置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
2、主管税务机关将有关情况与省级以上税务机关核准文件中列明的国产设备有关资料相核对,在20天内核定该年度可抵免的国产设备投资额。
3、企业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在纳税申报表备注栏中注明本年度申请抵免的企业所得税额,并附送《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明细表》。
4、主管税务机关接到企业报送的《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明细表》后,要对企业填报项目、数额认真审核,准确计算填写《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明细表》中的有关项目,并据以办理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六、涉税注意事项
  
1、当同一技术改造项目分年度购置设备时,在同一抵免年度内,对以前年度分年度购置的设备应分别计算抵免额,即“先购置设备先抵免,后购置设备后抵免”。
  2、当计算后购置设备的抵免额时,若“新增税款”大于后购置设备尚未抵免的金额,通常情况下,后购置设备可全部享受抵免,但因本年度应纳税额已经抵免了先购置设备的抵免额,故“新增税款”就有可能不足抵免后购置设备的应抵免额。因此,当按照“设备购置前一年抵免企业所得税前实现的应缴企业所得税为基数,计算每一纳税年度可抵免的企业所得税额”时,如果出现抵免后应纳所得税额为负数,那么确定后购置设备的抵免额时,应充分考虑抵免后应纳所得税额以零为限,不足抵免的部分继续结转下期抵免。
3、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当同一技改投资项目分年度购置设备在同一年度中享受抵免时,全部抵免后的应纳税款未必就大于或等于设备购置(任何一次购置)前一年度实现的企业所得税税额。有的企业将后购置设备的“新增税额”理解为“本纳税年度实现的所得税额扣除已确认先购置设备的抵免额后,减去后购置设备前一年度抵免企业所得税前实现的应缴企业所得税基数”,这种理解与文件规定不符,如果这样,会出现少抵免所得税额。
4、财政拨款购置的设备不享受抵免,对既有财政拨款,又有企业自筹资金或银行贷款购置的设备,应按比例计算;
5、享受抵免的设备仅指设备购置发票的金额,不包括设备的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
6、实行投资抵免的国产设备,企业仍可按设备原价计提折旧,并按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7、企业将已经享受投资抵免的国产设备,在购置之日起5年内出租、转让的,应在出租、转让时补缴设备已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8、税务机关查补的企业所得税,计入查补税款隶属年度投资抵免的应缴企业所得税基数,但不得计入可抵免的新增企业所得税额。
9、企业弄虚作假骗取抵免企业所得税,未经批准擅自抵免企业所得税,或已抵免税款的设备出租、转让而未补缴已抵免税款的,税务机关除令其纠正外,并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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