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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专项基金补助额度和方式
作者: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科技厅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06-11-2 9:38:54  发布人:yc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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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按每件4000元人民币补助。

(二)国外发明专利授权按每件30000元人民币补助[每件专利限补助在两个国家(或地区)的发明专利]。

(三)列入国家、省专利工作示范(试点)并在知识产权(专利)制度建设、管理、宣传、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已实现产业化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给予奖励。

(四)专利技术实施和产业化项目等主要以贷款贴息方式补助;重大涉外专利诉讼案件协助调查、应诉准备等主要以项目补贴方式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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