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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的单位或个人(简称申请人,下同)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
(二)申请国外发明专利已被国外专利管理机构授予专利权;
(三)列入国家、省专利宣传、人才培训计划,专利技术实施和产业化项目、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试点示范、专利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四)国际间专利的交流与合作;
(五)对关系我省行业或者产业重大利益的涉外专利诉讼案件协助调查、应诉准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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