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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行为的处罚
作者:佚名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06-8-3 20:24:11  发布人:yc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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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购进的国产设备,由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负责监管,监管期为5年。在监管期内发生转让、赠送等设备所有权转移行为,或者发生出租、再投资等行为的,外商投资企业须按以下计算公式,向主管退税机关补缴已退税款。
      应补税款=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设备折余价值÷设备原值)×适用增值税税率
      设备折余价值=设备原值-累计已提折旧
      设备原值和已提折旧按企业会计核算数据计算。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号:国税发[2006]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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